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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研究的深化与拓广——江苏省逻辑学会2014学术年会暨宿迁市逻辑与思维科学学会成立大会综述

作者:文章来源: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点击数:131更新时间:2015-01-03

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研究的深化与拓广
——江苏省逻辑学会2014学术年会暨宿迁市逻辑与思维科学学会成立大会综述
 
罗龙祥
(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

2014年11月15 日至16日,“江苏省逻辑学会2014学术年会暨宿迁市逻辑与思维科学学会成立大会”在宿迁市委党校隆重召开。本次大会由江苏省逻辑学会、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联合主办,宿迁市逻辑与思维科学学会承办。本次学术年会以“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研究” 为主题(江苏省社科联学术年会立项项目),同时交流会员近一年来逻辑理论与应用研究上的创新性成果。来自全省各市60余名代表参加会议。大会印发了2014年《江苏省逻辑学会通讯》,收取代表提交论文40余篇。

大会开幕式由宿迁市逻辑学会会长、原宿迁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陈运祥主持。宿迁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宿迁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主席周长胜致辞,对宿迁市逻辑与思维科学学会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介绍了该学会的筹备与审批情况,希望学会能够为繁荣宿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并感谢省逻辑学会和省社科联对宿迁社科事业的支持。宿迁市民政局副局长李家卫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宿迁市逻辑与思维科学学会的相关文件。江苏省逻辑学学会会长、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所长张建军教授代表省逻辑学会致贺词和学术年会开幕词,代表省逻辑学会及其学术咨询委员会感谢省市社科联和民政部门、感谢全国逻辑同仁对江苏逻辑事业的支持与帮助。他指出,市级逻辑学会建设及其在体现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上发挥的突出作用,是江苏逻辑事业发展的重要特色。成立宿迁与泰州这两个新的地级市的逻辑学会,是省逻辑学会推动的一项重要工作。他希望宿迁市逻辑与思维科学学会能够借鉴先进市级逻辑学会的经验,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挥独特作用。他同时回顾了江苏省逻辑学会一年以来所取得的各项成果,特别是学会会员活跃于国内外学术交流的情况,并介绍了本次年会的学术交流安排。中国逻辑学会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杜国平研究员代表中国逻辑学会向本次大会的成功召开表示衷心祝贺,同时也高度评价了江苏省逻辑学学会和各市级逻辑学会所取得的突出成就及其在全国学界所具有的重要地位与影响力。江苏省社科联学会部主任夏东荣研究员也在开幕式上致辞,他结合贯彻省社科联第八次代表大会精神,回顾了几十年来江苏省学术团体的发展历程,充分肯定了省市逻辑学会的非凡经历及其所取得的积极成效,并且对逻辑学会今后的多层面发展特别是对发挥逻辑在“治理现代化”事业中的作用提出了意见与建议。
 
在学术年会开幕词中,张建军会长阐释了本次年会的主题。他指出,去年以“逻辑与创新驱动”为主题的学术年会的成果,不但顺利通过省社科联项目验收,而且通过网络媒体产生了广泛影响。今年年会主题“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研究”再次获得省社科联立项支持,将会有力推动我省逻辑学界长期从事的相关研究的深化与拓广。会议围绕主题安排了三个时段的大会报告与学术交流。省学会副会长、省委党校社会学部主任冯必扬教授,省学会副秘书长、《唯实》杂志主编李立锋教授和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马雷教授先后主持了大会的主题报告和学术交流。报告与交流的内容可概括为如下几个方面。
   
一、逻辑与社会治理研究

本次年会适逢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结束不久,社会治理的逻辑机制研究也成为本次年会关注的焦点。张建军教授在阐释年会主题时就此进行了深入阐述。他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就需要高扬法治思维,而逻辑思维正是法治思维之“硬核”,无论是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都离不开逻辑思维。而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与十八届三中全会所说的全面深化改革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践,这三个“全面”之间的有机关联,需要逻辑理性的支撑。他还结合宿迁市委关于在法治社会建设中“三个导向”(“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民生导向”)的思想而指出,这三个“导向”之内在机制的把握都离不开逻辑思维,就此而言,逻辑思维对于社会治理有着根本性的作用。省逻辑学会副会长、南京信息工程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苏向荣教授在以《逻辑与政治自信》为题的大会报告中,结合中央倡导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等“三个自信”,追问了“政治自信”和逻辑之间的关系。首先,“政治自信”的基础是人民群众,是党和人民在政治信仰或政治理念上的逻辑一致性。因此,“政治自信”所面临的直接问题是,在树立政治理念的时候,既要广泛听取普通大众的政治心声,也要用普通群众的话语体系表达政治理论,这是政治理念与人民群众理念相统一的基本途径。这两个方面,都需要同理性和逻辑结合起来,即只有政治理念和人民群众理念都合乎理性和合乎逻辑思维,才能使二者统一起来,从而使得“政治自信”具有充实的内涵。所以,“政治自信”的根本在于逻辑和理性。其次,“政治自信”目标要完善政治制度,特别是要完善人民民主的协商制度。协商民主和民主协商具有不同的重心:协商民主的重心是民主,民主协商的重心是协商。总体来说,只有民主的协商,才会有协商的民主,因此,“协商”是实现民主协商制度的一个关键方式。而所谓“协商”,不外乎就是是指以商量的方式来倾听民意,以论辩的途径来解决问题,以规范的程序来形成决议。要达到这样的目的,就需要我们在协商的过程充分发挥逻辑的功能,因为只有尊重逻辑思维,协商才具有可靠性,协商的结果才能反映人民群众的真实想法。宿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朱千里做了以《逻辑思维与司法实践》为题的大会报告。他通过具体的案例,生动地阐释了在司法之中逻辑思维的重要性乃至于根本性。首先,在司法解释过程中,在不同的解释论点与不同的价值取向之间如何作出选择,不是仅有解释方法就能解决的,需要进行理论和价值判断上的合理性审查。在解释的过程中必然会产生解释的有效性难题,由此需要一个认定程序,其中逻辑思维就发挥了着重要的作用。其次,就法律解释而言,在遵循合法性原则的同时,也要遵守合理性原则。与合法性原则的保守性、封闭性、确定性的自然倾向相比,合理性原则就有一种前瞻性、开放性、灵活性倾向,有利于促进法律的理解与适用,能较好地实现法律公正的目的。而遵循合理性原则在本质上就是遵循逻辑思维规则。再次,对于法律内容的理解要符合社会生活规律。虽然法律是现代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必要条件,但对法律自身内容的理解则应当来自社会生活,而不是来自某种独立的观念,为此,刑法解释应充分考虑各种社会事理因素,应符合社会生活逻辑。刑法语词含义具有抽象性、可变性以及边缘地带含义模糊性的特点,这就决定了严格根据语词通常字面含义进行解释,常常蕴含着牺牲法律适用的合理性和正当性的危险,因而刑法解释必须根据生活逻辑和经验知识进行实质合理的解释,以弥补抽象法律规则的不足。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印大双教授提交论文《法律推理从“逻辑独白”到“实践对话”的位移》,认为法律推理过程包含着权力与利益、应然与实然、确定性和妥当性、客观解释与主观解释、逻辑与价值、语言与事件、思维与表达、认知与行动等诸多矛盾;在司法能动主义与司法克制主义、自然法学和分析法学、实证主义和现实主义、分析哲学与经验哲学的碰撞中,法律已经由文本体现的规范层面转向法律实施的实践层面,法律推理已经由“逻辑独白”到“实践理性”进行位移。连云港逻辑与思维科学学会门建武律师在以《逻辑推理在罪责认定中的作用》为题的大会发言中,也通过具体的案例诠释了逻辑推理在认定责任和刑事罪责过程的重要作用。比如从认定交通事故责任来看,对于相关的事件要做严格的审核、推理,这样才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责任认定。一个交通事故总是会呈现出不同疑点,而之所以存在疑点,就是因为在逻辑上有不通顺的地方,这就需要用逻辑方法去破解这些疑点;一旦疑点得到了逻辑上的澄清,在认定事故责任的时候就体现出公证合法要求。比如交通肇事罪与故意杀人罪之间有很大的区别,对于发生事故若认定不清,判罚就相差很大;而要澄清相关事件,就需要运用逻辑推理。同样,在相关刑事罪责的认定过程,也是如此。具体来说,可以有两个方面的逻辑体现:一方面,既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认定罪责,而这样的严格性就是逻辑思维,反之,没有逻辑思维,对于法律法规就是熟视无睹;另一方面,认定的罪责的过程,也会存在疑点和质疑,而解决这样的问题就是要遵循逻辑,梳理疑点,回应质疑;只要逻辑严谨,就既可以消除疑点和质疑,也可以严格遵照法律来认定罪责。苏州市人民警察培训学校政委陆晓研究员等提交的论文《现代合作治理愿景下社区警察服务效能研究》,以逻辑应用视角,从四个方面阐述了社区警察工作新理念:首先阐述了社区警务的公共治理逻辑,包括警务变革与社区警务的提出、治理理论的兴起与警察服务的公共治理之道、社会警务及其合作治理内涵等三个方面内容;其次阐述了我国警察服务的制度变迁与规范的问题,变迁分为三个时期,即形成期的公安专政、恢复期的综合治理模式构建、创新期的社区警务模式;再次是阐述了当前我国城市社区警察服务实践模式及其治理特征,在分析包括“萧山模式”、“江汉模式”、“南京模式”和“苏州模式”等在内实践类型之后,分析了当前存在的关键问题,进而分析相关原因;最后,给出了社区警察服务的新理念,即一个合作治理的分析框架。

以下三个大会报告对于逻辑与社会治理研究也具有不同视角的重要启发价值。省逻辑学会副会长、盐城市逻辑学会会长施恩亚教授宣读了他与学会副会长、中大集团董事局主席徐连国合写的《不断强化理论思维,更加注重协同创新》一文。首先对理论思维的科学内涵做出明确的界定。从本质上来说,理论思维也可以称之为“科学理论思维”,它是人类在知识和经验事实基础上形成的认识事物根本属性、发展规律和普遍联系的一种理性思维。正因为如此,理论思维与逻辑思维是直接相关,因为理论思维离不开逻辑抽象、逻辑演绎、逻辑归纳等等。其次,阐释了理论思维的时代真谛,由此进一步把理论思维与现实社会关联起来。从国内和国际的形势来看,理论思维关涉到统筹二者之间关系的根本方面;从当前的国内的社会建设来看,理论思维是谋划和推进“五位一体”的基本方式;从设定社会发展的目标来看,理论思维是协调理论结果和最低目标的主要形式。最后,诠释了理论的创新蕴蓄。思想是行动的先导,创新思维是创新行动的指南。而创新思维必须要把实践和理论结合起来,必须遵循基本的逻辑规律,任何违背逻辑规律的创新都没有实践的可能性。东南大学陈爱华教授所作《现代科技三重逻辑的解读》的报告认为,20世纪高技术的发展,现代科技伦理问题日益凸显,科技伦理风险增大,诸如生态环境、人口、能源、食品安全等科技伦理问题困扰全球。于是,我们需要反思现代科技和追问现代科技的本质与意义,由此生成了关于现代科技三重逻辑即现代科技的本然逻辑、实然逻辑与应然逻辑及其相互的伦理关系。进一步来说,现代科技的三重逻辑其实就是思考现代科技—社会一自然一人如何协调、可持续发展,现代科技伦理的建构直接关系到科技发展与社会一自然—人如何协调、可持续发展,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建设密切相关。从这种逻辑与科学研究的宏观关系,我们可以看出,把握其中协调一致的逻辑机理就显得非常必要。江南社会学院陈洪良教授的报告《大数据时代思维变革的思考》,基于当前大数据的时代背景,阐述了大数据对于思维变革的影响。对于大数据,可以做这样的形象描述:存储信息量的增长是世界经济增长的4倍,如果存储信息都印制成书本的话,那么可以覆盖美国52次,若存储信息刻录成光盘的话,累积可以通达月球。大数据时代的到来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变化,比如衍生了云计算、变革了公共卫生、变革了商业思维、变革了公共安全管理模式等等。大数据时代的思维变革同逻辑思维的最新发展是密不可分的,比如逻辑前沿的模糊逻辑,就是云计算、全数据模式等等的理论基础。

二、逻辑与素质教育及批判性思维研究
近年来,逻辑与批判性思维素养在适应当代社会文化发展的国民素质教育中的作用及其养成途径研究,已成为学界的一个研究热点,也是本次年会的一个焦点话题。杜国平研究员应邀做了《逻辑素质培养与测评》的大会报告。他首先考察了现代西方人才选拔的机制,表明这种人选拔机制是特别重视对逻辑素质的测量和评价的。以美国为例,美国在各类学业能力测试中,逻辑素质测评都是其核心模块之一。在美国各类研究生入学中,都有一项重要的综合能力考试,通常称为一般能力测验或倾向性测验,主要形式有GRE、 LSAT和GMAT。这是美国大学研究生录取和奖学金获取最重要的依据之一。尽管GRE、LSAT和GMAT测试的侧重点有所不同,但是其基本内容是大体相同的,都包括三个主要部分:语言能力,主要包括阅读理解能力、清晰准确的表达能力;推理能力,主要包括批判性思维能力、推理、论证的建构和评价能力;计算能力,主要包括数据分析能力,数量关系运算、处理能力以及解决数学问题的能力。不难看出,在这几个模块中,逻辑思维能力是其考查的核心要素之一。由此可见,实施包括逻辑思维能力测试在内的综合能力测试是非常必要的。首先,实施逻辑思维能力的测试顺应了素质教育的内在要求。其次,实施逻辑思维能力的测试有利于构建高素质人才、特别是创新性人才的培养与选拔体系。再次,实施逻辑思维能力的测试是与国际教育培养、选拔体系接轨的必要途径。不仅如此,实施逻辑思维能力的测试也是可行的,因为:首先,现有的统一考试、分类命题体系为逻辑综合能力测试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其次,在相关的考试中已经积累了比较丰富的探索经验,比如我国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和管理类研究生入学考试中都安排了综合能力测试科目。再次,有比较成熟的国际模式可资借鉴。最后,有相关的研究团队和项目支持,比如2013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设立的重点项目“提高国民逻辑素质的理论和实践探索研究”、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重大招标项目“应用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等。江苏理工学院程树铭教授的报告《论图形推理》,则具体探讨了逻辑推理对于图形推理的基础性作用,由此也进一步表明了逻辑在当前公务员录用考试的重要作用,这是逻辑对于社会以及相关教育的影响的反映。报告指出,尽管图形推理表现形式多样,但逻辑推理则是其中的核心方式,因此,测试图形推理能力实际上就是测试逻辑推理能力。在报告中,把图形推理概括为多个图分类、一组图顺推、两组图类推、九宫格推理、单个图对应、三角阵求顶等六种形式;进而归纳出相应的几种规律,比如数量规律、特征规律、位置规律、组合规律、转化规律等;在此基础上可总结出相应的解题技巧,比如有求同法、求变法、类比法、对照法、想象法等。可以看出,报告以具体方式显现了逻辑在社会教育中的重要地位。

江南大学吴格明教授在大会报告中评述了“第四届全国批判性思维教学研讨会”基本情况,介绍了他与张建军教授、�庆文博士及常州高级中学欧阳林老师参与会议报告与讨论的情况,以及会议上对逻辑在批判性思维中作用的讨论及达成的基本共识。吴格明教授结合自己的研究与教学实践,着重强调了其与张建军教授等对逻辑在批判性思维教育中的基础性和不可或缺性的论证。张建军教授应邀在大会上所作报告《逻辑应用视域下的批判性思维教学与研究》也全文提交本次年会。报告指出,批判性思维及其作用研究的兴起,为认识与发挥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提供了新的条件,但是关于“逻辑应用”理念上的一些分歧,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这种作用的发挥。因而搞清“逻辑应用与批判性思维的关系”,对当前批判性思维的教学与研究至关重要。报告针对当前批判性思维教学研究中一种“反逻辑主义”理念,从“‘逻辑推理’是否‘批判性思维’的重心”、“‘假说研究’是否逻辑应用研究”、“逻辑基础教学的批判性思维视角”三个方面,对有关争论进行了细致辨析,澄清了学界流行的一些模糊认识。张建军教授认为,批判性思维素养可以简要地概括为“合理怀疑、合理置信”,这两个合理都以逻辑思维为基础。在我国特定的历史文化语境中,更要慎批“逻辑主义”或“逻辑中心主义”。如果非要谈“主义”,批判性思维理应是“逻辑中心主义”,因为其所体现的就是“一求四讲”(求真、讲理、讲规则、讲条件、讲系统”)的“逻辑精神”,其核心是“讲理”,也就是“尊重合理论证”。只要我们在逻辑应用中明确批判性思维视角,则发展程度不同的三大逻辑基础理论(演绎逻辑、归纳逻辑及辩证逻辑)所研究的“演绎有效性”、“归纳可靠性”和“辩证灵动性”都是批判性思维的基本支柱,而且其层次也具有递进性。离开逻辑应用谈批判性思维,无异于舍本逐末。江苏职业信息学院王裕宁教授则做了“关于批判性思维的训练”的报告,在赞同逻辑对批判性思维的基础与支柱作用的基础上,探讨了批判性思维的基本特点:其一,“创新性”,即思维主体表现为不墨守成规,善于改变思维习惯,从新的思路来审视问题;其二,“独立性”,即思维主体表现为对掌握的知识进行有目的的发送,从而形成一个对信息进行快速分析、判断、推理的独立思维系统;其三,“深刻性”,即思维主体表现为立意高远、论点精辟、分析透彻,对事物的本质能作出与众不同的解释,使问题可以呈现拨云见日的新鲜感。就逻辑与批判思维的一致性来说,也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批判性思维创新要遵循基本的逻辑规则,离开基本的逻辑去创新是不可能的;其二,批判性思维的独立性要以逻辑思维为基础,独立批判不是随意的,而是要有基本的逻辑素养;其三,批判性思维的深刻性体现了逻辑推理的严格性,反过来说,正是因为逻辑推理的严格性才使得批判性思维具有了深刻性。总之,对于批判性思维的培养训练就应该立足于逻辑,要着重从培养逻辑思维入手来训练批判性思维。江苏师范大学政法学院张存建副教授的大会发言《批判性思维教育的逻辑依赖与超越》,旨在强调批判性思维离不开逻辑理论的支撑,而批判性思维教育的功能就在于维护文化的整体性。他指出,在“西学东渐”的历史进程中,逻辑教育的不足成为批判性思维发挥其文化功能的一个软肋,所以,当前倡导批判性思维必须加强逻辑教育。批判性思维教育不同逻辑教育,二者对逻辑学理论属性的依赖有所不同,在批判性思维的教学实践中,应该突破知识构建式的学习,而加强以培养批判性思维作为教学的着力,但不能离开逻辑教育谈批判性思维。东南大学哲学与科学系�庆文博士的大会发言《从修辞学(雄辩术)到公共理性》,则简要地梳理了修辞学、理性和批判性思维之间的关系,并从三个方面做了概述。其一,在考察修辞学产生的基础上,把修辞学与逻辑历史结合起来,这里主要是考察了古希腊时期的修辞学或辩论术,而古希腊的辩论术正是逻辑创生的现实基础。其二,把逻辑学和理性论证以及公共理性结合起来,这里主要是考察了古罗马时期的社会政治状况,强调逻辑对公共理性的基础性作用。其三,强调把修辞学、逻辑学与批判性思维结合起来,强调批判的依据不是权威或某个人,而是基本的逻辑规则。报告中梳理的这一发展线索,表明逻辑历史对于当前甚为关注批判性思维有着重要的影响。

三、逻辑与文化传承研究

逻辑作为理性思维的基本工具,其在文化传承创新中的功能与作用一直是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研究的一个重要方面。这在本次会议上亦有新的展现。省逻辑学会秘书长、南京大学现代逻辑和逻辑应用研究所王克喜教授提交的论文《简论佛教逻辑发展中的三支轮式》,阐述了佛教逻辑发展至陈那时期所出现的重要形式变化,进而指出,陈那把五支论式改为三支论式,由此不仅使得陈那成为佛教逻辑发展的里程碑式的人物,也使得佛教逻辑的发展出现了明显的标志;正因为如此,一般的佛教研究者都把陈那以前的佛教逻辑称之为因明,而把陈那以后的佛教逻辑称之为新因明。南京大学逻辑专业博士生、香港留学生黄盛提交的论文《<汉语的逻辑结构>写作报告》,试图从深层逻辑结构澄清对古代汉语的诸多误视。汉语具有语法结构是肯定的,只不过与拉丁语系的语法存在着显而易见的不同;进而指出,分析汉语的逻辑结构应该有不同的方法;据此可以说,作为位序语的汉语其实更像人工语言,这样,可以论证汉语的逻辑结构乃建基于一种函数关系。借用作分析的工具则是由波兰逻辑学者勒希涅夫斯基 (S. Leśniewski) 和爱裘凯维茨 (K. Ajdukiewicz) 发展出来的范畴语法 (又称「类型逻辑语法」),可望使这个建构目标能够成功。南大逻辑专业在职博士生、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讲师罗龙祥的大会发言《论严复的正名思想及其当代启示》,阐释了作为严复逻辑思想的重要部分的正名思想,这一思想虽然与中国的名学传统有一定的关联,但对严复来说,更主要的则是立足于现实的迫切需要:既立足于发展自然科学以及科学技术的需要,也是为了从根本上纠正传统治学的心态。因此,严复正名思想更强调的是从人的内在精神的角度来解决那个时代救亡图存的现实要求,而并不是停留在技术改造的层面。正因如此,严复的正名思想对于当前民族复兴的时代诉求也有重要的启示。

四、逻辑与思想分析、哲学践行

“思想分析与哲学践行”,是省逻辑学会挂靠单位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近年所开拓的一个新的研究方向,是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的生动体现。在最近几次逻辑年会上均展示了丰富成果。在本次年会上,省逻辑学会副会长、南大逻辑所思想分析实验室主任潘天群教授,在大会报告中介绍了他今年夏天参加在塞尔维亚举行的第13届国际哲学践行大会的有关情况,既阐释了哲学践行的基本内容,也表达了逻辑研究的社会文化维度。报告总结了欧美哲学践行的三个模式,并提出了中国哲学传统下的哲学践行模式。就这个新模式来说,可以包括三个大的方面,即传统中国文化的三个基本组成部分:儒家文化、道家文化、佛教文化。具体来说,佛教文化中的修行就是一种哲学践行方式,因为修行是一种通过具体行动使自己思想完善的方式,而所谓思维完善,也必定是逻辑的一致性,也可以说,修行的过程就是促使思维具有一致性、清晰性的逻辑活动;不过,佛教的修行,多是苦行,缺乏具体生活的基础。相比而言,儒家文化所强调的是入世修行,也就是修行应该在具体的生活来进行,是通过具体的生活事件的反思来达到人格完善的目的;从这个角度来说,儒家的人格完善的目的也应该是逻辑思维的一致性。而道家文化可以看做是介于儒家和佛教之间,既有出世修行的要求,也有入世修行的要求;从一定意义上来说,道家所谓的“道”,就是一种对话,它不同于佛教“止语”修行,也不同儒家“行胜于言”的修行。就总体来说,从哲学践行的角度来看儒释道,它们都可以看做是心灵深处的平和、完善,这都应该是一种思维的合乎逻辑的表现。当然,中西方的比较也会引申出相应的问题,比如,西方风格的哲学践行在东方国家可行吗?西方的哲学践行的目的是使思想清晰,而这在中国式的哲学践行范式中可以达到吗?他用一个亲身经历的例子说明这样一个问题:也许哲学践行的目的就在于能够反思自己内心深处的想法、认识自己。潘天群教授还向本次会议提交论文《思想分析的理论预设》,对新近发展起来的哲学践行范式做了总体上的阐述,并论述了思想分析本质就是一种哲学践行,进而强调思想分析的关键就是应用逻辑方法对人们的心灵问题进行治疗;论文指出,思想分析本身存在理论预设,它预设了人的思想病症,即“惑”,其根源就是逻辑认知上的冲突,“惑者”有健全的心灵,而思想分析则是价值中立的,等等;这些预设相互关联,规定了思想分析的边界。河海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后龚艳的大会发言《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可行性问题》,从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的视角分析了哲学践行的相关问题。报告指出,在当前对心理疗法的科学性探索中,关于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科学性能否获得证明的问题存在诸多争论,这就给人们留下了“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科学性站不住脚”的印象。然而,沿着理性的证伪主义方法论的思路,在详细考察理性情绪行为疗法的理论内核及经验案例后就会发现,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能够合理地分析该疗法的理论硬核和保护带的假说,并解释它在理论上和实际应用过程中的进步性和可靠性。南京森林警察学院副教授杨宏秀提交的论文《哲学咨询对咨询关系的不同定位》,以“叔本华的治疗”为文本,阐述了哲学咨询中人与人之间所存在的咨询关系机制;由此认为,一方面,心理治疗的关键是来访者在良好咨询关系中可以更好认识自己、从而解决很多心理问题的困扰;另一方面,在新兴的咨询关系则更加强调来访者与自己所建立的关系、从而在挖掘自身治愈能力的基础上解决心灵问题。江苏师范大学文学院讲师戎雪枫的大会发言《评拉伯纯哲学立场的哲学咨询观》,阐释了拉伯所开创的FITT哲学咨询路径的基本思想。说明拉伯主要是从否定方面对哲学咨询的特质进行了相关研究,是对著名哲学践行家阿亨巴赫所主张后现代式的“超越法”的批判性发展,强调哲学践行要扎根于人的具体的社会生活之中。南大逻辑专业硕士生耿琳琳提交的论文《论斯多亚学派的灵魂治疗术》,表明古希腊最大的逻辑学派之一斯多亚学派的治疗哲学,是立足于对“激情”等人类的各种本体性的精神疾病的治疗,进而指出,激情是灵魂的疾病,哲学就是治愈灵魂疾病的治疗方法;因此,斯多亚学派的治疗哲学起到了安抚人心、慰藉灵魂的作用,从而使得哲学真正做到服务大众、服务社会的功效。

综合以上四个方面的成果,比较圆满地实现了省社联学术年会项目“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研究”主题研讨的既定目标。而逻辑的社会文化功能的发挥,离不开逻辑基础与应用理论研究的推进,故会议也安排了近一年来的逻辑研究各领域最新成果的交流。为加强与语言学界的交叉合作研究,会议邀请全国语用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陈新仁教授做以《隐含意义的多元符号构建》为题的大会报告,以生活博弈中的互动为例,阐述了隐含意义的多元符号构建。他认为,研究语言交际可以关注五个方面:其一,语言传达意义、类型及其特征,比如概念意义、人际意义、语篇意义以及字面意义、会话含义、弱暗含等;其二,意义传达的语言形式;其三,意义传达发生的语境及其对意义传达的影响;其四,意义传达原则和策略,包括合作原则、新格莱斯原则、关联理论等;其四,语言符号与非语言符号在传达意义时的互动方式。作为符号学的一个分支,语用学注重对隐含交际特别是隐含意义的研究,从而形成了多个理论模式。根据关联理论,交际是示意推理的过程,从认知语用学的角度看,交际的目的是为了调整彼此的认知环境,示意行为需要帮助实现这一目标。就制约示意明晰程度选择的原则来说,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示意方式应该能让对方获得自己的交际意图;示意的方式要考虑对方的语境资源和认知能力;示意方式受制于交际关联原则等。总之,隐含意义的传达和接收离不开逻辑推理的支撑,这种涉及各种衍推类型的推理得益于多元符号的支撑以及百科知识的参与,既表明逻辑推理在社会文化中的纵深渗透,也表明社会文化对于逻辑推理的广泛支撑。在逻辑与计算机科学的交叉研究方面,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学院洪龙教授的大会报告《大数据背景下的2n值命题演算框架》,以大数据时代作为研究背景,认为建立2n值命题演算(2nP)的框架,能够为大数据科学奠定基础。根据多值逻辑的特点,可以把数据冗余、key-value模型作为例子,直觉地讨论2n值逻辑在大数据研究中的有效性。在2nP的研究方面,通过描述2n值逻辑真值形式并采用位结构刻画了联结词的功能,由此能够建立2nP的形式P,并证明P的一致性、可靠性和完备性,由此也能进一步建立赋值函数并从语义角度证明公理和推理规则的正确性。在此基础上,还可以进一步分析2nP与经典逻辑的关系,从而凸显了2nP在计算机科学、人工智能和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应用前景。南京邮电大学通达学院教师刘辰的发言《LTL在计算机病毒中的指导及其可满足性》,在介绍LTL(Linear temporal logic)即线性时序逻辑的可满足性的基础上,进一步加深了对于计算机病毒的性质及其行为的理解。他指出,LTL不仅是哲学家分析问题的工具,而且是在数学、物理、人工智能、数据挖掘以及计算机科学等领域都有广泛的应用。由此,可以从图灵机对于计算机病毒的不可判定性入手,通过计算机病毒的形式化定义和LTL对于具体计算机病毒的定义,从而为计算机病毒的归类和检测提供可能性。现代逻辑与逻辑哲学研究,是江苏省逻辑学会的传统优长学科,本次年会的学术交流也多有展现。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顿新国教授的大会报告《确证悖论的认识论解》,从三个方面对认识论悖论做了系统的论述。首先,从两个方面系统地考察亨佩尔关于确证悖论相关思想,从而得出了“确证悖论是关于知识或合理相信的悖论”的结论,而这个观点表明,确证悖论就是一个认识论悖论。其次,分析了亨佩尔方案中的相关因素,即分析了“令人误解的直觉”和“心理幻像”这样两个因素,由此表明亨佩尔方案中有明显的认知和心理因素。最后,提出了消解确证悖论的认识论方案,该方案的基本策略是保留和重塑尼科德标准,即将确证等值条件修改为确证内容等同条件,从而从认识论的角度消解确证悖论。南京大学哲学系博士后宋荣的大会发言《信念、内容与命题》,从三个论述了罗素的信念内容观。首先,详细地阐释了罗素思想中的信念三要素,即实在物、所相信的东西以及相信等几个部分。其次,考察了罗素思想中的命题与信念之间的关联,强调无论是意象-命题还是语词-命题,都总是伴随一个使其为真为假的事实而出现的,由此也总是以一种“符合”的方式来判定二者之间的关系。最后,阐释了罗素信念内容观的当代启示,比如说信念是一种基本的命题态度、命题应该成为当代诸多领域的研究焦点等,甚至可以说,罗素的这一思想开启了现当代命题理论研究的新篇章,启示深远。南大逻辑专业博士生侯旎提交的论文《科学推理的研究:从“关系范式”到“程序范式”》,指出在解决科学推理相关问题中,存在多种路径,这些路径可以归结为两种研究范式,即关系范式和程序范式;关系范式的各种具体路径已经得到了国内外哲学学者的广泛关注,但程序范式却还没有得到哲学领域的足够重视,因此有必要对这两种范式的关系进行厘清,以便更好地把握科学推理的研究走向。淮阴师范学院武庆荣博士的大会发言《布兰顿及其推理论》,从三个方面阐述了布兰顿推理论的思想渊源。第一个思想渊源是塞拉斯“理由空间”的推理思想,这一思想对于布兰顿推理论的影响是决定性的。第二个思想渊源是弗雷格的分析哲学方法论的思想,这一思想对于布兰顿的影响是深刻的,弗雷格很多分析方法都是布兰顿推理论的技术方法根源。第三个思想渊源是维特根斯坦语言游戏理论中的实用主义方向,可以说,布兰顿的推理论就是一种实用主义的意义使用论。南大逻辑专业博士生张亮提交的论文《循环的“真”概念与真理修正理论探析》,说明美国哲学家A.古普塔提出的“真理修正理论”,试图修复克里普克建立在强克林三值逻辑基础上的不动点理论的缺点,进一步说明“真”概念在自然语言中的用法,从而成为解决语义悖论之语境迟钝进路的最重要代表。该理论的关键是承认“真”是一个循环概念,并依据循环定义提出修正规则,用修正规则来阐明“真”概念的实际使用。在分析真理修正理论所受到的批评与辩护的基础上,他运用RZH解悖标准辨析表明,该理论进一步研究的焦点在于其作为一种解悖方案的“非特设性”哲学说明,特别是“真”作为一个循环概念这一前提的可接受性。南大逻辑专业硕士生张淑慧的论文《辩护逻辑与格蒂尔问题》,认为在对格蒂尔问题的众多研究中,阿尔捷莫夫的辩护逻辑分析路径不仅揭示了格蒂尔问题隐藏的前提,而且通过形式化的方法揭示了该问题的本质;然而,阿尔捷莫夫的分析只限于问题一,对问题二却未做任何处理,而后者恰恰是说明格蒂尔问题的产生与问题一中的相关问题无关,因此对它的研究对于理解格蒂尔问题的实质是有必要的。

大会闭幕式由省逻辑学会秘书长王克喜教授主持。张建军会长和陈运祥会长分别做大会总结,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所取得的成果。会议期间召开了江苏省逻辑学会八届理事会扩大会议,讨论了2015年纪念江苏省逻辑学会成立35周年、评选第四届江苏省逻辑与思维科学优秀成果奖等事宜。大会还颁发了本次学术年会的“优秀论文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