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京大学“逻辑、社会与文化”论坛 第七期
讲座题目
我们为什么“必须”和“应该”
——架通从“是”到“应该”的桥梁
主讲人
陈波 教授
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人文社科讲席教授、博士生导师
国际哲学院(IIP)院士
国际科学哲学院(AIPS)正式院士
主持人
张建军 教授
南京大学哲学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南京大学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所长
江苏省逻辑学会会长
时间
2026年5月16日(周六)
15:00-17:00
地点
南京大学仙林校区哲学楼
(薛光林楼)401室
主办
南京大学哲学学院、江苏省逻辑学会
赞助
南京大学“疆生”逻辑与哲学发展基金
主讲人简介

陈波,1957年生,武汉大学哲学学院人文社科讲席教授(2021年9月始),国际哲学院(IIP)院士(2018年当选),国际科学哲学院(AIPS)正式院士(2021年当选)。先前长期任北京大学哲学系教授,博士生导师(1999年9月至2021年8月),专业领域为逻辑学和分析哲学。先后赴芬兰赫尔辛基大学、美国迈阿密大学、英国牛津大学、日本日本大学做访问学者或合作研究各一年。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5项)、教育部项目(4项)和北京市项目(1项),多次结项被评为“优秀”,担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当代逻辑哲学重大前沿问题研究”首席专家并以“优秀”结项。主要著作有:《对话、交往、参与——走进国际哲学共同体》、《分析哲学——批评与建构》、《逻辑哲学研究》、《奎因哲学研究——从逻辑和语言的观点看》、《悖论研究》、《理性的执著——对语言、意义和真理的探究》、《与大师一起思考》、《逻辑学导论》、《逻辑学十五讲》、《逻辑学是什么》等。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0多篇,其中在国际AHCI期刊发表英文论文30多篇,参看其英文网址:https://pku.academia.edu/ChenBo。其学术成果先后单独获得教育部(3项)北京市(5项)和金岳霖学术奖(3项)等重要学术奖励。教学方面,曾获“国家一流本科课程”“北京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北京大学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奖”“北京大学优秀教材奖”和“北京大学年度教学优秀奖”等。
讲座摘要
本讲座以逻辑分析与论证表明:休谟、摩尔等人提出的“是”与“应该”、“事实”与“价值”和“规范”之间的分裂和鸿沟是虚构的,因为没有纯客观的“事实”,事实有认知主体的主观介入;也没有纯主观的“规范”,规范必须有客观基础和学理依据。我们为什么“必须”和“应该”?这是由以下因素共同决定的:(1)事实层面——人的需求、意图和目标,其中意图和目标产生于需求,意图的强度往往取决于需求的强度,而需求有客观基础;(2)动机层面——当下的实际状况,常常与需求和目标存在差距,人们力求改变现状,造成能够满足需求和目标的某种愿景;(3)知识层面——相关的广义科学原理(包括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社会共识(文化传统和习俗等);(4)能力层面——人所具有的理性思考能力。所有这些因素把“是”与“应该”关联起来,由此架通了从“事实”到“价值”和“规范”的桥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