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21日下午,应南京大学哲学系及现代逻辑与逻辑应用研究所邀请,南开大学哲学院院长、中国逻辑学会副会长翟锦程教授在哲学楼401报告厅做了题为“论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与知识体系新构建”的学术讲座。讲座由张建军老师主持,王克喜老师担任讲座评论人,哲学系逻辑学专业顿新国老师、张顺老师及校内外近百位师生参加本次讲座。
张建军老师对翟老师在南京大学121周年校庆之际前来开设讲座表示热烈欢迎,他介绍了翟老师的系列学术贡献,特别是近期对于中国古代逻辑知识体系的新探索,对于推动中国逻辑史研究的范式转换具有重要意义。翟锦程老师对于南大121周年校庆表示热烈祝贺,并希望南开与南大两所高校在逻辑与哲学学科紧密合作的传统继续发扬光大。
讲座伊始,翟老师首先谈到了研究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与知识体系新构建的时代背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时强调:“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从这个角度来看,百余年来中国逻辑史研究在一定程度上契合了新时代发展的要求。逻辑是具有工具性的论证科学,同时也是哲学的基础与根基。西方哲学从古至今的发展始终有传统逻辑与现代逻辑作为不同形态哲学的论证工具;因明作为印度“五明”知识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内明的论证工具。中国传统哲学从先秦一直持续发展到清末,在不同历史阶段呈现出不同的思想形态。因此,与中国传统哲学演进相伴,其背后必然有论证与支撑中国哲学的中国逻辑。但西方逻辑传入后,“中国逻辑的合法性”问题始终存在。翟锦程教授认为应参照西方传统逻辑在西方哲学中的根基作用,来挖掘根植于中国本土传统思想生态的、能够对中国传统哲学生长与发展起到根基作用的“中国的逻辑”(Chinese Logic),从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基本对象和内容、核心概念等方面来构建中国逻辑的知识体系。
随后,翟老师从五个部分展开阐述。第一部分论述了“逻辑作为哲学与知识体系的基础”,系统梳理了西方知识体系的源起和发展及其在中国的传播,以及因明在古代印度“五明”知识体系中的重要位置。无论是逻辑于西方知识体系,还是因明于印度知识体系,都与哲学层次的知识直接关联,而且也各自具有独立的理论形态。中国古代知识体系比较典型的有“六艺”“七略”和“四部”之说,然而其中并没有具有独立形态的“名辩学”或直接与之相关的内容。由此提出问题:我们是否有类似西方逻辑之于西方知识体系、因明之于印度五明,对中国传统知识体系和哲学的发展起到支撑与论证作用的中国逻辑呢?
在讲座第二部分,翟老师阐述了“对中国逻辑的思想史考察”。自西方逻辑传入中国以来,近代诸多学者认为中国逻辑先古至秦为名学或辩学,汉至明末为印度因明,明末至清初则为西方逻辑。翟老师回顾了“名辩学”这一名称含义演变的历史过程,着重强调了“辩”与“辨”之区别。如果将墨家的“辩”解为“辨”,则不仅包括了言谈辩说的语言活动,也可以扩展到人的思维活动和认识活动,“辨”就与察实、辨物有机地结合在了一起。名辩学从近代发展至现当代,学者们虽然总体思路上认为名辩学是中国特有的东西,并试图寻找“与逻辑、因明相匹配(对应)的中国名辩学”,在研究方法上比近代也有所突破,但在观念上还是接续近代的研究思路、参照西方逻辑来研究名辩学。因此,这样的“中国逻辑”实质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基于中国传统学术与思想生态的中国本土的逻辑,没有揭示出中国逻辑的本来面目。
进而,讲座第三部分即讨论“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中国古代思想生态的主题是“天人合一”。名实关系、物类关系和象物关系与中国古代哲学具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同时也是天人关系在各领域的具体反映,是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这正是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进一步而言,正名是中国逻辑发生的直接动因,围绕正名方法及其相关问题构成了中国逻辑的主体内容。正名的基础是名实关系,以所有存在物为对象,对其“辨同异”而“分类”,即“物各从其类”(《荀子·劝学》),这是推动正名的依据,故使中国逻辑的名实关系扩展到物类关系。实与物相应,物与类相连,实在其位才能达到名正,万物也都要归于相应的类,这就为名实关系提供了依据。“形”与“象”是物的两种形态,也是把握物的特性的方式,物类关系已经从个别事物推进到对具有“类”属性的普遍事物及其特性的揭示上,进而使物类关系延展至象物关系。最终,通过名实关系、物类关系和象物关系的逐步扩展,把名实关系所涉及的名、实、物、类,与象物关系所涉及的物、形、象、数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正名的推类与周易的推演构成了中国逻辑基本的理论形态和体系。
讲座第四部分,翟老师谈到“类的基本类型”。他认为,阐明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需要探究中国逻辑背后的“物自身”问题,这一探究基于“天人合一”的思想生态,在中国逻辑的核心问题上体现为对类本性的阐明。名实、物类和象物关系前后相联、依次递进,是彼此内含的生成关系与整体关联,也是“天人合一”在三种关系中的具体反映。三种关系作为中国逻辑的思想基础,都与类的问题密不可分,而且推类是中国逻辑表达推理的基本方式。继而,翟老师具体说明了“类”的三种类型:从天人万物的一般属性来看,道是涵盖一切的类;从天人万物具有的基本属性来看,则有阴阳两类;从天人万物具有的特定的共同属性来看,则有五行之类。其中,道作为最高层次的类,涵盖了天地万事万物,是万物的终极之类;阴阳作为万事万物的基本属性,自然天成,相对固定,分有两类;而作为万事万物特定共同属性的五行,对已有事物可按其属性、功能,归其本类,对新名、新实,则需要作出分辨,以类同、类异为依据,通过推类、度类的方式,归其本类。这样,正名、察实、分物、归类,就形成了完整的正名推类链条。
最后,讲座第五部分讨论“中国逻辑知识体系的新构建”。翟老师认为,中国逻辑是在名实关系、物类关系、象物关系的基础上,以正名为目的、以推类为方法,对名及其相关问题的考察与研究。他强调,从名到类、从类到名与西方逻辑的演绎、归纳推理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从类到名,中间必须要有辨物、察实的环节,进而到单独的具体的名;从名到类,中间有责实、正位、分物的环节,从单独具体的名到一般的类。这也是中国逻辑与西方逻辑具有不同形态、不同特征的根本标志。由此我们可根据先秦时期特有的思想生态,基于名实关系、物类关系、象物关系的把握,采取“以中释中”的方式,对中国逻辑的对象和内容做出合乎中国哲学与文化的新解读。
王克喜老师作为评论人发表对讲座的评论,认为此场讲座内容丰富,条理清晰,对中国逻辑中诸如“名”“辞”“辨”等重要概念进行了重新界定,也对“正名实”“推类”等进行了重新解读,提出正名的推类和周易的推演二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引人深思。另一方面,中国逻辑需要的是“Chinese Logic”而非“Logic in China”,中国逻辑的研究要处理好“接着讲”和“重新讲”的关系,讲座中基于先秦原始文本研究中国古代逻辑、从中国知识体系构建中国逻辑的地位和作用来完成“以中释中”的研究方法令人印象深刻。中国逻辑在中国文化背景下有其独特意义,中国文化与哲学及传统思维方式与西方有明显区别,我们应当注意发扬中国文化中的优秀因素,构建具有自主生命力的中国逻辑。
随后,与会师生围绕讲座主题展开了热烈讨论。顿新国老师指出,本次讲座对于中国逻辑思想中的“言”“辞”“辩”“说”都展开了更为深入的解读。中国逻辑目前要研究的就是“名”“物”“类”理论,至于“推”,可理解为一种归类的方法。把“辨”看作一种评价的理论,归类是否恰当需要“辨”,可从不同角度进行评价。实际上“推”和“辨”是一种具体的方法或理论,根源是“名”“物”“类”。然而,如果说中国逻辑仅仅是“名”“物”“类”理论的话,显然有所欠缺,讲座关于“辨”的阐述提供了一种新的探究视角。实际上,从“以中释中”的角度看,关于推理的思想在中国古代典籍中的实际推理与论证中肯定有所体现。如果将“名”“物”“类”理论看作一个形成认识的理论,那么真正关于推理与论证的理论还尚待深入开掘,中国逻辑史研究的发展前景还很广阔。与会同学也提出了“中国古代逻辑在当代的生命力何在”“中国逻辑是否有关于‘真’‘有效’等西方逻辑核心概念的理论”等问题,翟老师都给予了一一回应。翟老师强调,中国逻辑更加注重的是阴阳耦合,墨家也强调“名实耦”,“合”即达到一种平衡的状态,相比之下,二元对立模式下的真、假概念并不是中国逻辑或中国哲学关心的主要问题。中国古代逻辑相较于西方逻辑和印度因明在当代的发展确实存在现实的“生命力”问题,但以中医药体系为代表的一些传统思想和文化仍然在当下具有较强的生命力,其背后自然离不开“天人合一”的哲学观念与相关的基本方法论支撑。
张建军老师对于本场精彩讲座和师生的热烈讨论给予高度评价,认为这对于我们研究不同逻辑传统的共性与个性及其当代价值有深刻启迪作用。他认为,翟老师的探索成果实际上提出了中国古代不同于西方的“哲理范畴类型”问题,体现了李约瑟所说的中国古代“辩证逻辑”的基本特色,建议可从这个角度做进一步研究。从研究范式的转换考虑,我们不仅要实现从“以西释中”到“以中释中”的转变,还可以借助对中国逻辑传统的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进一步做“以中释西”的工作,从而在不同文明相互理解、交流互鉴过程中发挥中国逻辑史研究的独特作用。
整场讲座与讨论持续两个半小时,讲座最后在热烈的掌声和意犹未尽的思考中结束。
(文:乔凯丽;图:许默涵)